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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书法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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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07:3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工作方案根据《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报考材料、面试、外语、业务素养等情况,且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按研究方向导师名下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2021年国家下达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3名。二、考生录取应当具备《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要求。三、录取条件(一)外语分数线:38分(二)单科分数线:75分(三)总成绩分数线:85分四、录取办法(一)录取原则:导师名下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拟录取校内导师名下符合录取条件的前2名考生;拟录取校外导师名下符合录取条件的第1名考生。(二)剩余计划使用:由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学术方向需求进行统筹调剂。(三)补录原则:若拟录取考生因同时被其他高校录取并主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学院将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学术方向需求统筹调剂使用。五、举报申诉电话纪检监察综合室:029-88246107招生处:029-88222342、88247882六、其他(一)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批准的名单(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二)拟录取非定向考生商调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无需下载。政审表在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表须在入学时上交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三)拟录取定向考生“定向培养合同及政审表”,须在6月29日前与本人工作单位、西安美术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四份),与本人工作单位签订盖章后,将四份定向培养合同邮寄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邮寄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邮政编码:710065收件人:招生处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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